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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困难家庭子女减免学费和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23 年普通高中困难家庭子女减免学费和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减免学费工作  

根据我市社会救助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为做好我校在校在籍学生困难家庭子女减免学费工作,缓解困难家庭在校学生就学难的问题,确保每一个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按时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决定展开全校自主申请和下沉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  

(一)国家免除学费900元:  

1. 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家庭子女;  

3.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子女;  

4. 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  

(二)黄石市政府免除学费900元:  

1.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子女;  

2.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3. 被民政部门纳入本年度临时救助对象(有家庭成员是临时救助对象的且经学校审核遭遇重大变故导致就学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三)学校减免150元:

1.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  

二、学生申报材料  

1. 高中减免学费申请确认表(学校官网自行下载打印或者于德育处领取);  

2. 救助证件复印件(根据自己申请类型准备):  

原建档立卡——街道办事处扶贫网页信息页面或证明,打印盖章  

低保证/特困证——证件封面、年审(有效期覆盖至20239月)页、救助成员页;  

残疾证/孤儿证——全部内页  

临时救助对象——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材料给予认定盖章  

3. 户口本户主页和学生所在页面;

4. 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请有需要申报学生于922日前将上述材料交到德育处。    


助学金工作  

根据我市社会救助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为做好我校在校在籍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工作,确保每一个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按时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决定展开全校自主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象  

1. 减免学费对象全体;  

2. 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如遭受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件、劳动能力弱等原因导致经济困难)学生。  

(二)学生申请材料

1. 《认定申请表》(自行打印或德育处领取);  

2. 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单独书写的经济困难证明(要盖章);  

3. 近期银行流水;  

4. 如果家人有健康负担的请附上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其他家庭特殊情况请附上相关资料;  

5. 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学生页复印件;  

6. 高一学生请以学生本人名字办理邮政银行卡,办理完成后将卡号写在申请表背面。

7. 《认定报告》(1-6条材料经德育处审核后由班主任填写)。  

二、黄石市政府助学金  

(一)认定对象  被民政部门纳入本年度临时救助对象(有家庭成员是临时救助对象的且经学校审核遭遇重大变故导致就学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二)申请材料  

1. 《黄石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救助申请表》(自行打印或德育处领取);

2. 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关于临时救助对象的证明材料给予认定盖章;  

3. 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学生页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请于922日前将对应材料(1-6)交到德育处。

黄石七中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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