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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七中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2 作者: 来源: 点击:

黄石七中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遴选公告

黄石市第七中学拟对本校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石七中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2.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预算金额:三十五万捌仟元。(详见招标文件,超过该预算为无效投标。其中人员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4.最高限价:三十五万捌仟元

5.服务期: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发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黄石市黄政数局发[2023] 6号文件中关于2024—2025年市直单位机动车保险服务等十类项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入围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61家供应商名单中;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保缴费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有学校宿舍、物业管理经验,且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物业管理员证,并承诺派遣物业公司管理人员1名驻点学校,负责日常管理,不得委托工人代为管理;

6.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7.提供公司业绩证明材料;

8.学校物业及宿管工作实施方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10.本次遴选采用资格(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 采购量量清单

1. 学校外围(大门、西门、前广场、停车场、操场、道路等)公共部位卫生,不少于3人。

2. 教学楼(博观楼(6层)、厚积楼(6层)、诵弦楼(4层)、健雅楼(2层))所有楼梯、走廊、12个卫生间及会议室等公共部位卫生,不少于3人。

3. 全校绿化养护,不少于1人:浇水灌溉、施肥管理(乔木每年施肥1次,花灌木每年2-3次,草坪每年1次,绿篱和色块每年施肥2次。采用有机肥和复合肥相结合的方式,保持植物生长旺盛)、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除草松土、补植补栽、特殊天气应急处理(恶劣天气及时进行树木加固、倒伏树木清理、排水疏通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绿化成果)等。

4. 垃圾外运:生活垃圾和生物垃圾及时外运。

5. 宿舍管理:男女宿管员不少于4人。负责在校住宿生管理,宿舍(附属楼(5层)):楼道、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

6. 物业主管1人,负责学校工作衔接,宿舍管理、校园卫生管理。

  1. 全部人员的保险、过节福利、劳保用具、劳动工具、相关物料(汽柴油、杀虫剂等)。

  2. 涉及本项目的全部税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本项目无需报名,所有潜在投标人到校递交标书。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遴选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时00分。

    2、遴选单位应当在遴选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遴选响应文件,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黄石市第七中学(地址:黄石市延安路49号)总务处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遴选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评审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的办法,投标总价最低者为中标者,中标者弃权后,按金额最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者。

    2.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认可,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招标文件无特定要求的情况下,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人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人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4. 评标委员会分别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评标委员会决定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7. 确认评标结果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证明资料的原件进行核查,不符合要求视为弄虚作假,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黄石市第七中学网站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若询价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在以上网站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 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银[2019]25号)》的文件精神,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后登录黄石市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融资金融机构信息,并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申请。

    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遴选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称:黄石市第七中学

     址:黄石市延安路49号

    联系人:刘老师

     话:6537737